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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带律师 王带律师,广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台湾国立高雄大学法学院公费研修生,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律师,全国知名法律服务平台找法网专业律师。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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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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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法院因女方分娩未满一年驳回男方离婚要求

原告陈某与被告唐某于2015年6月登记结婚,婚前生育二子,婚后生育一女,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就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故原告陈某于2019年1月21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与被告唐某离婚。

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唐某于2018年1月31日分娩小女儿至原告2019年1月21日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间未满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原告陈某在被告唐某分娩小女儿后一年内不得起诉离婚,且原告陈某所诉情形也不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法院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遂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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