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带律师,广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台湾国立高雄大学法学院公费研修生,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律师,全国知名法律服务平台找法网专业律师。王... 详细>>
律师姓名:王带律师
手机号码:15920110976
邮箱地址:wangdai@e.gzhu.edu.cn
执业证号:14401201910079704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北塔28楼
选 择 仲 裁 庭 组 成 书
( )穗仲案字第 号
当事人选定 | 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
简易程序 | ||
普通程序 | ||
首席仲裁员 | ||
仲 裁 员 |
当事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年 月 日
备注:选择仲裁庭组成是仲裁程序必经的重要环节,请阅读背面的须知后再填写。
选择仲裁庭须知
1、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仲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适用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一名首席仲裁员。当事人也可共同约定案件适用的程序。
2、当事人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时,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存在第三人的,第三人可以与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作为一方共同选定仲裁员,未共同选定该方仲裁员的,仲裁庭全部成员由本会主任指定。
3、当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或者仲裁通知之日起十五日(简易、金融程序案件为十日,涉外仲裁案件为二十日)内没有选定或者共同选定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由本会主任指定。
4、选择仲裁庭组成书的填写:当事人选择程序,可在程序选定栏中打“√”。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可在仲裁员选定栏中填上仲裁员的名字,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在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栏中打“√”。
5、选择仲裁庭组成书必须由当事人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一般授权代理人填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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