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59-2011-0976

您所在的位置: 广州律师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王带律师 王带律师,广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台湾国立高雄大学法学院公费研修生,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律师,全国知名法律服务平台找法网专业律师。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带律师

手机号码:15920110976

邮箱地址:wangdai@e.gzhu.edu.cn

执业证号:14401201910079704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北塔28楼

成功案例

父债子还不是天经地义?

俗话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法律规定是否是这样呢?

刘某系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在外欠下巨额债务。天有不测风云,不料,刘某突因意外身亡。多名债权人为了讨回债务一纸诉状将刘某的儿子等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替父还债。

微信截图_20190402002304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但经审理查明,刘某生前并无任何财产,其继承人也当庭表明若有财产,主动放弃继承,故依法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

点评: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也就是说他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死亡而自然消亡,若死后留有遗产,继承人也继承了遗产,则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超出继承遗产范围不需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父债不可要子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92011097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北塔28楼

Copyright © 2019 www.gzwanglv.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